三门县沿赤乡沿海工业城(E-08-3地块)的房产
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三门**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三门县沿赤乡沿海工业城(E-08-3地块)的房产。房产证号三房权证沿赤字第201105054号、第201105055号、三房权证沿赤字第201208736号、第201208737号,权属证书记载建筑面积30254.5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三国用(2011)第000862号,权属证书记载面积69654平方米,土地性质(国有出让),用途:工业用地。
变卖价:3800万元,保证金:7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限企业法人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4月27日16时止(周末、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不设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达到或超出变卖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一切税(含应补交土地出让金)、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6年4月25日前与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6年6月6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经济开发区支行营业中心,账号:86),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台州正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台正房估字(2015)中法055号估价报告)。
咨询电话:(张法官),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399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台州正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台正房估字(2015)中法055号估价报告)
位于三门县沿赤乡沿海工业城(E-08-3地块)的房产
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屋所有权证;3.土地使用权证;
被执行人三门**有限公司(隐去部分内容)
1、工业用地;2、国有出让土地。
厂房暂时由被执行人使用,无租赁情况。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变卖成交确认书》
1.变卖对象:三门**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三门县沿赤乡沿海工业城(E-08-3地块)的房产,发证房屋建筑面积30254.5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69654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4.税费负担情况:按主管部门规定确定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5.物业情况:物业费、水费、电费等所欠费用(具体费用不详,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单位了解核实),均由买受人承担。
6.走访周边房产情况(仅作参考):该地段地理位置较好,道路通达状况优越,环境较好,基础设施、生活配套设施较有待完善,是企业生产场所。至价值时点,该宗土地红外线基础设施达到“五通”(即通路、***电、***水、排水、通讯、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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