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天台县坦头镇岩下桥村的工业用地
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天台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天台县坦头镇岩下桥村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2年10月15日,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414.00平方米。该土地附近道路有60省道、光明路,周边有学校、宾馆等公共设施,周围多为住宅区,地理位置较好,公共配套设施较完善。该土地平整程度较好,有搭建围墙,彩钢棚,路面硬化等附属设施。(具体以买受人自行现场看样为准)
税费负担情况:水、电费、消防等相关配套情况以买受人自行了解为准,可能存在的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土地使用证转户所涉及税费金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除土地使用证载明的欠缴的土地转让金23944元,从拍卖款中列支外)(具体情况以买受人自行到规划、土管、税务等相关部门了解)
起拍价:108万元,保证金:12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限企业购买。参见本标的竞买人仅限企业法人。参加本标的的竞买的竞买人须符合当地政府开发区的产业规划等要求进行投资、经营,竞买人在办理竞买手续前,自行到该标的物所在地有关部门了解该地块的规则要求、产业政策及该地块企业资质、等级要求等,否则,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风险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天向天台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台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16时止(周末、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天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安排看样(执行法官:茅法官;联系电话:)。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1、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交付按现状。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现场踏勘,未现场踏勘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2、该幅土地原交让或现过户时可能存在未完成的相关手续及欠费,请竞买单位向有关单位咨询、确认,且竞得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责任与风;3、对该幅土地的规划调整、施工许可及之后建设办证可能所存障碍,其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与法院无关。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一切税(含应补交土地出让金)、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6年8月28日前与天台县人民法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共有权人、租赁权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9月9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台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天台农商银行,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台州市龙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台龙泰估字(2015)第0124F号评估报告)。
联系地址: 天台县始丰街道和合北路159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版权声明:本文由台州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