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天台县始丰街道中央花园20幢1501室的住宅房地产
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天台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天台县始丰街道中央花园20幢1501室的房地产,用途为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终止日期至2074年1月11日,证载建筑面积为163.82平方米,套内面积为131.5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70平方米。该小区坐落天台县始丰新城核心区,为天台县目前规模较大的高层商业、住宅综合性小区,小区内外城市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齐全,物业管理完善,生活配套齐全,周边有天元广场、天台中学、天台法院等。交通便利,距客运中心约0.5公里,多路公交停靠。该房屋为混合结构,钢筋混凝土梁、柱承重,填充墙,现浇平顶屋面,现浇楼面及楼梯,外墙高档小面砖及部分涂料,品牌铝合金窗及防盗门,水电、卫生设施齐全。主体房屋共十八层,所在层数为十五层,南北朝向,毛坯房。(具体以买受人自行现场看样为准)
税费负担情况:所欠水、电费、物业费及转户费用等相关费用买受人承担。(具体情况以买受人自行了解为准)
起拍价:110万元,保证金:12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天向天台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台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5月25日16时止(周末、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天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安排看样(执行法官:茅法官;联系电话:)。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一切税(含应补交土地出让金)、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6年5月23日前与天台县人民法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共有权人、租赁权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6月3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台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天台农商银行,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台州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天评报(2015)510号评估报告)。
联系地址: 天台县始丰街道和合北路159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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