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天台县始丰街道天元东街136号头部、二层商业房地产
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天台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天台县始丰街道天元东街136号头部、二层商业房地产,规划用途为商业,登记时间为2014-05-15,建筑面积共278.49平方米,(其中证载一层建筑面积87.97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78.50平方米,二层证载建筑面积190.52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土地,一层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97平方米,二层土地使用权面积17.26平方米。该房屋位于天元东街与唐兴大道交叉口附近,周围基础设施较完善,该区域有雍景园、荣远悦湖郡等住宅小区,附近以小区配套商业用房为主,人流量一般,商业氛围一般,有学校、酒店、银行等设施,公共配套较齐全,自然环境及景观较好,附近多条公交线路通过,公共交通便捷度较好。该房屋为钢混结构,总层数为29层,南北朝向,总体维护良好,外墙为大理石,所在层数为第1、2层,朝北,1间店面,室内为毛坯房,一般照明用电,空间布局一般。(具体以买受人自行现场看样为准)
过户及税费负担情况:房屋产权登记政策请竞买人事先向职能部门了解,房屋过户政策及税费负担情况以职能部门规定政策为准。所欠水费、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转户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金额以买受人向相关部门自行了解为准。
起拍价:205万元,保证金:21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天向天台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台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1月9日16时止(周末、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天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安排看样(执行法官:杨法官;联系电话:)。
现场看样时间初定为2016年11月9日上午9:30-10:00,有意者请事先电话预约。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一切税(含应补交土地出让金)、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6年11月7日前与天台县人民法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共有权人、租赁权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11月18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台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天台农商银行,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浙江国信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浙国房估玉字(2016)第0055、61号评估报告)。
联系地址: 天台县始丰街道和合北路159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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