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省级以上开发区主要负责人招商工作情况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台州湾新区管委会、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自12月起,对台州湾新区、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主要负责人外出招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每月2次:每月的1-15日和16日-月末蕞后1天。
1、台州湾新区管委会主任因与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外出招商工作同时通报,不另行统计;
2、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务副主任;
3、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主要负责人(如书记、主任分设的,请明确一名通报对象)。
每月的14日和月末的前1天上午下班前。如遇周末或公休日,提前至前一工作日上报。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明确一名联络员,按规定及时统计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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