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芦浦镇小塘、大塘、井头三村标准厂房(2厂房、宿舍楼)的招标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交易信息建设工程玉环市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芦浦镇小塘、大塘、井头三村标准厂房(2#厂房、宿舍楼)已由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环市芦浦镇大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玉环市芦浦镇小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玉环市芦浦镇井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自筹100%,委托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1 本工程系芦浦镇小塘、大塘、井头三村标准厂房(2#厂房、宿舍楼),项目位于玉环市芦浦镇包装产业功能区B-03地块,2#厂房建筑面积5645.04平方米,宿舍楼5264.88平方米,室外附属工程。
2.2 本次工程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4913089元;
2.3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2.4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不超过360天(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项目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且无在建工程。
3.3 投标人若为浙江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
3.4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获取方法:投标人在投标之前,须注册成为我市电子招投标交易正式会员,取得交易密钥,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施工图纸等,方可参加投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开标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玉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递交地址: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不见面开标室1(玉环市玉城街道长治路1号)。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 2024年01月16日 09时30分00秒;请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并确认成功入账。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 标 人:玉环市芦浦镇大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玉环市芦浦镇小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玉环市芦浦镇井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环市玉城街道康育南路309号1503室
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 标 人:玉环市芦浦镇大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盖章)
玉环市芦浦镇小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玉环市芦浦镇井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监 督 部 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版权声明:本文由台州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