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共同富裕36法丨“谋”字诀·闲置盘活法
大陈镇是全国海洋经济开发建设示范岛、全国百家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全国休闲渔业基地、中国东海大黄鱼之都、国家级生态镇、国家一级渔港,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与深厚的红色底蕴为实施农旅一体化发展、盘活利用闲置农房奠定了良好基础。据统计,岛上经修葺可使用的房屋共计1983间,目前已盘活利用约420间,每年每间租金1000—3000元不等。2020年海岛居民人均收入增至53839元,有效促进了岛上居民增收。
(一)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政策支撑。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家乐休闲旅游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专门对闲置房流转制定奖励政策,鼓励以村为单位,对流转闲置房兴办渔家客栈(民宿)正常运行一年且经营良好的村集体、流转5间(含)以上农民闲置房的,给予奖励3万元,每增加流转5间农民闲置房增加奖励1万元。近三年累计拨付奖励资金220多万元,盘活农房427间,发展民宿40家。
(二)加强招商引资,强化行业带动。印发《创建大陈岛“放心民宿”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大陈岛农家乐(民宿)消费环境,推进全岛农家乐(民宿)规范有序发展。成功招引工商资本在上大陈原红旗小村投资3000万元,共开发利用闲置房屋和周边土地约300亩,计划打造一个集民宿、渔家生活体验、海岛特色种植于一体的休闲项目。
(三)加强标准提升,强化示范引领。依托海岛风光、渔家风俗、红色文化等资源,全面推进农家乐星级评定,着力培育一批既有农家乐基本特点,又有自身品牌、优质服务和文化内涵的省级农家乐休闲旅游村、特色点和精品项目,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打造“闲置农房+民宿”大陈示范片。闲置农房改民宿的“有家客栈”被列入“东海明珠大陈渔韵二日游”线路的重要景点。该线路入选农业农村部“夏纳凉”系列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景点线路。
启示一:民宿经营,实现额外收入递增。民宿经营者租用个人或村集体闲置农房,采取公司化模式经营民宿,是大陈镇闲置农房主要的盘活利用方式,共计已流转闲置房屋约80间。通过实施“闲置农房+民宿”,大大增加了村集体和村民收入。
启示二:旧屋交易,实现房屋保值增值。投资者以购买当地居民房产的方式,投资经营民宿。民宿产业的蓬勃发展又进一步催动岛上房屋交易日渐活跃,大幅提升房屋市场价格,帮助岛民增收。据统计,岛上房屋从10年前每间房屋一二万元增值至现在三五十万元。
启示三:产业发展,增加岛内就业机会。盘活闲置农房后,岛上餐饮、住宿业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每年吸引游客来岛14万余人。同时,民宿、餐饮的发展,直接带动近海捕捞、黄鱼养殖业的发展。岛上居民原本在外经商创业,受政策利好吸引,自主返乡创业,如“海巢客栈”“凤尾里民宿”等。海岛产业的多元化发展为居民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
2005年,沙门镇根据常住人口数,在玉环沙门滨港工业城北侧异地安置落实村留地630亩。随着城市化、工业化深入推进,沙门镇和村级积极探索实践,有效发挥村留地作用,走出了一条科学高效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新路子,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量体裁衣,量力而行。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将原23个村的村留地分成出租土地、自建厂房、半租半建等三类进行开发。目前,15个村选择低成本、低风险、低回报率的直接出租模式,平均年租金20多万元;5个村选取投资回报率较高的自建厂房模式,投资成本均超1000万元,年租金收益超过180万元;3个留地面积较大村结合第一、二种方式,实行半租半建、双向发展,年租金收益超150万元。
(二)巧设门槛,试点扶持。对原23个行政村开放试点扶持村自主申报,并设置2个申报条件:一是申报试点村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商议,梳理谋划村近、中、远期的建设项目,形成村级发展规划。二是申报试点村必须将土地股份合作相关事宜纳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将全村耕地、林地、宅基地流转到村经济合作社,由村集体统一规划经营。通过巧设申报条件,筛选出村班子较为团结、战斗力强、抗风险能力强的村作为扶持试点村,沙门8个扶持试点项目皆已施工自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标准厂房。
(三)创新融资,资金整合。针对试点村集体经济薄弱、建设资金压力大的问题,鼓励扶持村以财政补助为支点,整合村集体和社会资本,撬动项目建设。通过贷款、村集体资金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探索村级PPP模式,即村、施工单位、承租企业三方协商,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完工后分期还款,再与承租企业签订承租协议,预付定金,建成后企业直接入驻。如沙门南山村用240万元的扶持资金带动了2000万元的投资。
(四)加强管理,提升效益。由村留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实行统筹规划、规范管理和优化服务,出台《村留地管理“十条”》等规定,建立项目准入机制,指导和协助各村做好项目的洽谈和对接。建立村级发展综合培训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
启示一:村班子团结一心。标准厂房建设能否顺利推进关键在于村两委班子是否团结。在选择项目村时必须要综合考量村两委班子团结性、村年度工作考核成绩、往年上级项目完成情况等因素,防止出现“烂尾楼”“半拉子”工程。
启示二:项目立足市场需求。在选择项目时必须综合考量项目的市场需求,要求见效快、效益好。三个村项目皆为标准厂房建设,契合当前“三改一拆”后厂房出租市场需求,属于十分抢手的优质项目,故在未完工时即已出租,预期5-6年左右即能回收成本。
启示三:杠杆作用有效发挥。通过村级发展规划和土地流转两个申报条件,充分发挥扶持资金的“四两拨千斤”作用,鼓励村级完成土地流转,明确村庄发展规划,以村级自有资源为基础,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村级发展项目,进一步做大做强村集体经济。
近年来,路桥区新桥镇抢抓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机遇,创新“政府规划——村社实施——集中流转——公开招租”耕地利用模式,大力招引农业项目落地,实现土地资源活起来、乡村风貌美起来、综合效益高起来。2020年,全镇累计流转土地7347亩,引进落地涉农产业项目5个,成功创建省级农业特色型美丽城镇样板镇。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力促村庄融合。紧扣“北工中城南农”的区域发展格局,抢抓行政村融合机遇,依托稻香果园省级田园综合体高能级平台,科学规划田园综合体和美丽城镇建设,初步形成“一带四区”(即沿环镇美丽乡路多产业融合带,品质水稻试验区、高端水果产业区、花卉苗木培育区、农耕文化休闲区)总体布局。同时整合成立综合体大党委,探索以“五农”(农基堡垒、农园韵景、农旅经济、农耕文化、农居双格)为核心的田园党建,设立百万重奖,激励村社开展“项目领航、村村竞赛”。
二是强化项目驱动,力促产业振兴。制定出台全省首个镇级田园综合体奖补办法,率先启动全镇土地集中流转,对综合体辐射范围内7个村社50亩以上连片土地的约6100亩进行集中流转,统一租金标准,规范流转程序。发挥集中土地资源和涉农政策补助优势,按照既定产业规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商招租。全镇耕地面积最广的下林桥村、桥头叶村划出350亩成片农田,与台州市农科院共建现代农业综合试验站,国家级水稻育种基地顺利落地。
三是强化共同富裕,力促农民增收。土地流转促增收。如新桥镇通过政府引导、村社集中流转土地,整治农田抛荒弃耕等现象,促使村民耕地收益“从无到有”,年均收益约1200元/亩。集体收益促增收,该镇华章村利用全村流转土地发展特色种植业,与路桥城投公司签订农业产业精品园项目合作协议,仅首期投资就达3900万元。截至2020年,该村集体经济收入增至600多万元。
启示一: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打通流转堵点。一方面,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针对流转村、社区,出台田园综合体奖补办法,同时以政府进行平台搭建、资金兜底,基本解决了农户分散流转造成的流转难、纠纷多、效益不高、承包户和经营者利益得不到保证等问题。运用市场化运作手段。在做好土地流转规划的基础上,建立意向主体和项目储备库,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商招租,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益。
启示二:集中流转与土地综合整治相结合,夯实发展根基。在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中,既要保障连片的耕地要素资源,也要解决高农保率下农业设施用地与建设用地短缺的政策性难题。新桥镇正是通过对连排老宅基地、存量违章和现有耕地进行优化整合和统一置换,“无中生有”盘出数十亩建设用地,较好地破解了用地指标难题。
启示三:招商引资与整合培育相结合,共享发展红利。在招商引资时充分考虑当地村民的同步增收和长远发展,通过党建引领、结对帮扶,引导村民联合作战、抱团发展,整合培育新型农村产业经营主体。
随着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加速推进,“空心村”“空心户”不断增加,大量农村宅基地和房屋处于闲置或半闲置状态,成为沉睡资源。椒江大陈镇、玉环沙门镇、路桥新桥镇通过高效盘活闲置农房、村留地,激活土地流转等方式,唤醒“沉睡的土地”,转出农民增收致富一片新天地,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驱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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