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坐落在温岭市松门镇滨海大道东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在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
一、拍卖标的:温岭新世纪商业广场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在温岭市松门镇滨海大道东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温岭市松门镇滨海大道东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性质为出让;证载土地面积为19569平方米,权证号为:浙(2018)温岭市不动产权第0017194号;证载登记日期为2018年7月17日,使用期限至2047年8月23日。土地四至: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滨海大道,北至规划道路。土地现状为待开发建设用地,地上有集装箱、废弃车辆堆放、垃圾填埋。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划容积率≤1.29,规划建筑密度≤40%。依据蕞有效利用原则,此次设定容积率为1.29。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五通”和红线内“场地基本平整”。地块周边现状为商住区,但距工业区近,居住环境条件一般,商业氛围一般;周边有欧典花园、海韵佳苑等住宅小区以及浙江松门水产市场等,房地产业集聚度较高。
该土地权属人为温岭新世纪商业广场有限公司。权利负担信息:该土地已于2017年7月31日办理抵押登记;该土地现作为温岭市公安局扣押车辆、集装箱的存放点,另有小部分土地作为垃圾清运站占有使用,拍卖成交后将由温岭市松门镇人民政府予以腾空。
评估价:2945.13万元,起拍价:2062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安排看样。统一看样时间:2021年11月22日下午15:00—15:30,请有意向的竞买人提前预约,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勘验。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另据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函复,根据原土地出让公告【2007】整第39号,买受人需承担受让地块以外的面积为受让地块面积三分之一的公共道路回填土工作,达到黄海标高2.5米,具体位置和要求由温岭市松门镇人民政府指定;如拍卖(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也需履行原公告所规定的要求。土地竣工期限已超期的,需重新约定开竣工期限,并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对上述税费项目及承担方式如有疑问,竞买人可提前咨询不动产、税务等相关部门。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联系人:王法官。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拍卖剩余价款请在2021年12月15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网上支付: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台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十、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线。淘宝技术咨询,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上查询。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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