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国家级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范围内规划面积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商务部关于印发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商资函〔2016〕192号)及《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数据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资函〔2021〕310号)等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明确我市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范围内规划面积如下:
2020年7月,国家级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培育期内上报规划面积为135.393平方公里,包括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面积51.66平方公里、浙江临海经济开发区面积82.5平方公里及浙江台州化学原料药产业园区椒江区块面积1.233平方公里。2021年6月17日,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国务院批准升级设立。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总体方案的通知》(台政发〔2021〕13号)有关规定,现明确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为129.083平方公里,包括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面积72.95平方公里(含经国务院批准的核准规划面积7.12平方公里)、浙江临海经济开发区面积54.9平方公里及浙江台州化学原料药产业园区椒江区块面积1.233平方公里。
附件:1.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培育期规划面积四至范围(2020年)
2.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四至范围(2021年)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培育期规划面积四至范围(2020年)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培育期面积135.393平方公里)
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51.66平方公里)
东至北洋大坝,南至吉利大道,西至滨海头部大道,北至短株山脚
东至南洋十路,南至台州湾,西至杜南大道,北至东海第二大道
东至围涂大坝,南至杜盈线,西至北洋大坝,北至红脚岩渔港
东至北洋大道,南至台州湾,西至南洋十路,北至滨海头部大道
浙江临海经济开发区(82.5平方公里)
东至甬台温高速公路,南至灵湖,西至靖江路,北至白云山脚—秀野路—34省道复线
北侧连片区域:东至东塍镇和甬台温铁路临海铁路站场,南至83省道改线,西至甬台温高速公路—河洋路,北至75省道
南侧钓鱼亭功能区:东南至83省道,西至狮山路,北至钓鱼环路
东至山体,南至香年溪,西至汇丰路—临尤路,北至江南大道
东至灵江,南至车埭村,西至百岩山和杜岐山,北至桩头山和峰山
玉岘区块:东至椒江界和自然山体,西南至灵江,北至台金高速公路东延线
管岙区块:东、北至山体,南至管岙村,西至83省道
浙江台州化学原料药产业园区椒江区块(1.233平方公里)
东至九条河,西至八条河,南至枫南东路,北至九条河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四至范围(2021年)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整合提升后面积129.083平方公里)
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72.95平方公里)
东至北洋大坝,南至台州湾,西至杜南大道—74省道—滨海头部大道,北至短株山脚
东至东海,西南至台州湾,北至疏港公路
东至围涂大坝,南至短株山,西至四上线,北至蒲蓝山
半洋工业区:东至杜南大道,北至沿海路,南至外环南路并紧邻台金高速,西至河道。
汾西工业园:汾西工业园东至台金高速,南至胜利村山,西至镇域界,北至田地。
浙江临海经济开发区(54.9平方公里)
东至河阳路、甬台温高速公路和山体,南至大岗山、江石路,西至双林路、府园路、德仁路,西北至山体,北至规划环城北路
东至山体,南至纬六路、沿岙村,西至临尤公路、汇丰北路,北至江南大道
东至大钓线,南至灵江,西至京福线,北至山体
东至椒临分界线、灵江,南至永宁江,西至S38省道,北至灵江
浙江台州化学原料药产业园区椒江区块(1.233平方公里)
东至九条河,西至八条河,南至枫南东路,北至九条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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