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召开《台州市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规定》新闻发布会
《台州市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规定》于2019年3月28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6月27日,台州市人民政府召开《台州市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省、市主流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该《规定》也是浙江省内首部针对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规定》总结了台州多年来居住出租房屋管理的实践经验,涉及主体责任、部门职责、信息登记、治安和消防安全管理等诸多方面,对于促进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发布会上,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於艳华介绍《规定》的出台背景、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台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台州市消安委副主任陈曦介绍拟贯彻执行《规定》相关情况,并就全力抓好《规定》的宣传教育、学习贯彻、落地执行作出了要求。
随后,媒体记者对于《规定》的制定、实施及执法等相关工作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提问,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於艳华和台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黄文清、******台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戴善喜、台州市司法局副局长马健、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沈梁等部门领导对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会后,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沈梁接受了媒体采访,针对《规定》中涉及的消防内容进行了解答。
据悉,台州市目前登记在册的居住出租房屋有28.3万余户,居住流动人口127.1万,有着量大面广,人员结构复杂,管理难度大的特点,出租房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台州市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规定》于2019年3月28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作为全省首部规范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的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出台,解决了居住出租房屋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填补了法律的空白,对出租人和承租人权利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实现了有法可依,也为执法部门和管理部门开展管理工作提供法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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