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温岭城东与东部新区整合后新城经济开发区如何规划?
近日,浙江温岭工业园区(浙江温岭新城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下列信息:
项目名称:浙江温岭工业园区(浙江温岭新城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规划内容:整合后总面积74.48平方公里,主体区块东至一号路、城西大道、环湖路、中华路、76省道、203国道;南至温大线,西至三号路、疏港公路、104国道、大溪北路;北至104国道复线平方公里。新河工业区块东至三至王村,南至坦永线,西至渡南头村,北至大墩村,总用地面积1.43平方公里。箬横工业区块东至狮子河,南至中兴西路,西至台东大道,北至浦头河,总用地面积1.43平方公里。
附《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
浙江省温岭经济开发区位于温岭市城东区块, 1994 年 8 月被省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开发区, 2005 年 12 月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国发改[2005]84 号),根据国土资源部公告(2006 年第 12 号),温岭经济开发区核准面积为 4.16km2。温岭经济开发区在 1998 年编制过总体规划,并获得浙江建设厅审批(浙建规[1999]36号),于 2014 年编制《浙江省温岭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浙江省温岭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15 年 1 月通过原浙江省环保厅的审查(浙环函[2015]12 号)。 2021 年《浙江省温岭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 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通过了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的审查。
本次规划, 园区对规划区域进行整合, 整合后总面积 79.82 平方公里,核心区块东至横淋线、百丈路;南至横湖东路、西至田园路;北至中心大道、长江路;用地面积约 7.52 平方公里。东部区块东至海岸线 国道;北至新河至滨海伍佰屿连接线 平方公里。上马工业园区东至淋石路;南至安澜路、钓箬路、西至海滨大道;北至下坦路;总用地面积 5.3 平方公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 559 号令《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以及环发[2011]14 号文《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浙政发[2010]32 号文《关于全面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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