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椒江未签协议招商引资建3000平厂房被当违建强拆?
由内容质量、互动评论、分享传播等多维度分值决定,勋章级别越高(),代表其在平台内的综合表现越好。
原标题:台州椒江未签协议,招商引资建3000平厂房,被当违建强拆?
征地拆迁期间,拆迁户和拆迁部门之间经常会有各种各样的矛盾,而这些矛盾几乎都是因为拆迁安置补偿所导致的,如果拆迁户不愿妥协退让,就很可能会遭遇非法强拆,期间如果拆迁户的房屋建筑未办理审批手续,那么拆迁部门往往就会以拆违建的理由强拆,其中不乏早年响应地方招商引资号召来投资建厂的企业,拆迁户面对这种情况该如何维权?今天笔者就以浙江省台州市的一则厂房强拆案为例,带大家了解一下。
陈某是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xx村村民,早年在外经商积累了一笔财富。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为响应发展乡镇企业的号召,陈某遂在家乡的x工业园区投资建厂,厂房总面积约3000平方米,主要经营服装鞋帽等用品。2019年3月,因老旧工业改造的需要,陈某的厂房被纳入拆迁范围,但因补偿标准过低,陈某并未与拆迁部门(街道办)达成补偿协议。2019年6月,拆迁部门在未对陈某进行补偿的情况下,以拆违建的名义将其3000平的厂房建筑全部强制拆除,陈某财产损失惨重,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陈某遂委托律师提起本案诉讼。
庭审中,拆迁部门辩称:“陈某的厂房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及相关证书,其厂房系违法建筑,我方依据相关的拆迁改造方案实施了强拆,强拆行为合法,请求法院驳回陈某的诉讼请求”。
我国早年许多地区,为了促进本地的经济发展,经常会用各种优惠政策吸引投资者来投资建厂,但因各地的建设用地规模总量的限制,许多投资者建设的厂房,蕞后往往并未能顺利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或产权证明,但因投资建厂系响应地方政府号召,投资者对其厂房依法享有信赖利益,即便其所建厂房即便未办理手续,也并非投资者的过错,拆迁部门将之一刀切地认定成违建,于法不符。
具体到本案,陈某建设的厂房已经建成并使用多年,且多年来并无相关部门将其厂房认定成违建,故陈某的厂房依法应认定为合法建筑,而根据法律规定,征地拆迁期间拆迁部门无权擅自强拆拆迁户的合法建筑,故拆迁部门的强拆行为违法,拆迁部门对其违法征收给陈某造成的厂房建筑、厂内物品损失,依法应承担全面的赔偿责任。
1.判决确认拆迁部门强拆陈某厂房的行为违法;
2.本案诉讼费,由拆迁部门负担。
许多企业在相应地方招商引资号召投资建厂后,往往因为与地方部门之前尚属蜜月期,故往往对于厂房有无规划建设手续并不在意,觉得有地方政府的口头承诺就足够了,但随着时过境迁,当年负责招商引资的工作人员可能也调任他处,再加上近年来对环境保护的重视,早年的企业和工业园区,经常会被划入整改、搬迁的范围,此时又往往因没有规划建设手续,在协商拆迁补偿时经常会陷入不利地位,甚至会有遭遇强拆的风险。
通过对本案的分析,大家一定要知道,没有办手续不意味着厂房就属于违建,而厂房遭遇了强拆,也不意味着之后就一定拿不到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如果拆迁部门未依法补偿、未履行法定程序就实施强拆行为,如果给拆迁户造成财产损失,那么也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征地拆迁维权,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工程,不仅要关注各种维权程序的期限问题,还要对提起何种法律程序进行仔细甄选。蓝秦律师提醒您,如果您在征地拆迁期间遇到了法律问题,可以私信留言,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本文由台州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