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湾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供水工程社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台州湾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供水工程社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需开展台州湾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供水工程社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特发布本信息公告。
台州湾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供水工程,是台州湾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的组成部分。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原水管线和清水管线建设:
起点自杜南大道预留DN1800接口接出,往东沿环城北路北侧绿化带敷设至岙口头处,往东沿盈杜线敷设至杜桥临港汽校处,往东沿现状盈杜线敷设至现状盈杜线与规划盈杜线交汇处,继而沿规划盈杜线北侧敷设至丹东线附近,再往东沿现状小路敷设至台州湾新材料产业园内,全长约18.55km。
管线由西湖水厂接出后,沿G351国道敷设至规划外环西路,沿外环西路东侧向南敷设至杜前路(与外环西路同步建设),随后沿杜前路顶管至嵩南路,沿嵩南路顶管至沿海大道,沿沿海大道北侧农田敷设至杜南大道西侧,顶管穿越杜南大道。随后沿沿海大道和G351国道、小杜线敷设至甬莞高速,穿越甬莞高速后继续沿G351国道、疏港大道敷设至北洋工业区。全长约23.8km。其中盈杜线/外环西路至沿海大道/杜南大道段已纳入西湖水厂二期工程配套管线工程实施,不再纳入本工程。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范围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1.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
2.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与生态、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生产和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4.项目决策、准备、施工、运行阶段对社会稳定影响的因素;
5.蕞关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提出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社会风险评估工作中予以研究。
单位名称:浙江宏图水利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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