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湾经开区23-6-3地块的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临海市人民政府实施台州湾经开区23-6-3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万安村村民委员会、双联村村民委员会、四联村村民委员会、新桥村村民委员会、永兴村村民委员会、永联村村民委员会、浦后村村民委员会、浦金村村民委员会、珊瑚村村民委员会、盈峙村村民委员会、连盘村村民委员会、鲤鱼村村民委员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桃渚镇万安村、双联村、四联村、新桥村、永兴村、永联村(三联自然村、公平自然村)、浦后村、浦金村(英雄自然村、岩下自然村)、珊瑚村、盈峙村、连盘村、鲤鱼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951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桃渚镇人民政府将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土地勘测调查单位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勘测、统计、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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