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湾集聚区台州东部新区中小企业创业园工业用地招商预公告
为深入实施市委、市政府“主攻沿海、创新转型”主战略,加快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进程,经研究决定,近期将启动台州湾集聚区台州东部新区中小企业创业园建设,总规划用地约1000亩,其中约600亩作为工业用地出让。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中小企业创业园位于台州湾集聚区台州东部新区内,离市中心仅14公里,具体范围为东至聚海大道,南至三山路,西至九塘坝,北至蓬北大道(具体以批准控规为准)。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2.0, 建筑密度50%,建筑高度50米,绿地率20%,非生产性用房占地面积7%。
(一)产业范围:须符合《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产业导向及投资指导目录》,重点是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环境污染小的汽摩配、电子、装备制造、模具、塑料制品、家用电器、新材料、电器制造、医药机械、休闲用品、电力设备等。
(二)工商注册:入园企业均须在集聚区东部新区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三)投资强度:按照《浙江省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修订》中国家级、省级开发区标准的125%执行。
(四)建设规模:用地需求在20-50亩之间,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建设。
(五)环保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
1、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工业项目准入申请表;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自然人或企业法人身份证明;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副本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副本复印件;6、前三年企业生产统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产值报表、利润表、税收证明、用电报表等);7、各类认证证书(专利、示范企业、技术、品牌等)。
地址: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招商局(市府大道489号中信银行6楼602室)
联 系 人:王广勇联系电话(传线
意向入园企业提出申请后,台州湾集聚区招商局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报集聚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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