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亿起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晏路与振兴路交汇东北角商住地块即将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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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14亿起,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晏路与振兴路交汇东北角商住地块即将拍卖!
今日,台州临海推出一宗商住地块——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晏路与振兴路交汇东北角地块!
地块西至海晏路,南至振兴路,东、北至用地界线,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拍卖起始价21400万元,竞买保证金4500万元,土地用途为商服、城镇住宅用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临海市范围内有闲置土地行为或目前尚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3、本次出让宗地的起始价为人民币贰亿壹仟肆佰万元(¥21400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佰万元(¥100万元)的整倍数。
❖ 物业管理用房按照《台州市物业管理用房配置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版)执行,物业管理用房应集中留存。物业管理用房面积按该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7‰配置(其中3‰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4‰为物业管理经营用房),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应当位于物业管理区域中心或主出入口附近,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应当临街设置,且底层建筑面积不得少于二分之一。物业管理用房按上述规定比例计算的面积少于50㎡时,按50㎡建筑面积配置。
❖ 城镇新建住宅项目,应按建筑面积不低于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住宅总建筑面积的3‰的标准配置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下的蕞低不少于二百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上的蕞低不少于三百平方米,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根据临海市5G专项规划及实际信号覆盖要求,本地块应配置套内建筑面积≥20平方米,高≥2.8米的5G专用机房一处,引入220V~380V的交流市电,容量≥30Kw。机房、室内信号分布系统应与住宅(商住)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 本地块需按照要求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投放点位置结合绿地布置,方便居民投放,具体建设要求依据垃圾分类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需与地块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 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19号),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群众健身相关设施,并与住宅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地块邻近头门港站,步行即可到达台州市郊铁路,且该站点的设立距离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湾区块仅约5分钟车程,为头门港融入市域半小时交通圈提供了便利的交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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