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平桥镇朝阳西路24号商铺出租招标公告
间商铺,位置优越,靠近原平桥镇人民政府及平桥镇农贸市场,地段繁华,人流量较大,内部装修较好,交通便利,建筑面积约㎡,建筑现状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经天台县新时代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讨论通过,拟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外出租承包。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租赁要求:1、承租方不得在经营区域内制造噪声及其他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2、承租方取得房屋租赁合同后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3、不得改造房屋结构,装修方案需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4、建筑内不得使用明火。5、承租场地使用范围需经招标人批准后方可实施,不得经营带有赌博性质的******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业务。(经营范围需在批准的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内经营)。6、如遇政策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无条件终止。7、场地内不得设置厨房设施,承租人需做好日常保洁、维护工作。8、承租期间不得转租、分租,房屋到期后所有装修、装潢一律不予补偿。
投标底价:发包人设定保留价。一年租金不低于236000元。付款方式:按年支付,自签订承租合同时一次性付清该年租金。
四、报名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六、报名地点: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天台县天台山中路308号三楼招标代理室(宏达锅炉厂)】,报名费(含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不退还),报名时须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招标方式:采用明底暗标,低于保留价无效。高于保留价蕞高者中标。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可以由双方协商成交并签约或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一次性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八、投标前参加投标人员应将投标保证金伍万玖仟元整(¥59000元)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天台县农商行营业部;户名:天台县新时代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账号:)开标时凭保证金收据才可参加投标,未中标者在投标结束后10天内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中标者投标保证金伍万玖仟元整在承包期满后,经确认房屋建设、设施设备、水电费用等无异议,不计利息退还承租方。
咨询电话:天台县新时代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葛健骏,联系方式: 537763(政府网)
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陶思木联系方式: 732820(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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