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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公告G15沈海高速公路温州段苍南服务区非食品类经营项目招租公告

  原标题:招租公告 G15沈海高速公路温州段苍南服务区非食品类经营项目招租公告

  经营模式:招租人提供苍南服务区东区第十三、十四号场地约76m²供承租人使用,招租人仅提供经营场所,承租人负责店面装修及经营所需的全部设备设施。承租人须按要求向招租方提交装修方案,装修方案应包含区域划分效果图、装饰、统一店招及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清单(突出产品的体验和展示效果),装修方案经招租人同意后方可开始装修。装修完成后,经招租人验收合格方可正式营业,合同终止时权益归招租人所有。

  经营范围:经营非食品类项目,不得售卖与经营范围无关的其他产品或服务。

  经营期限:叁年。招租人同意给予承租人自场地按交付之日起30日的免租装修期。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食品类品牌经营商;

  (2)具备相关项目经营能力和业绩的企业或个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项目竞租,否则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4. 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竞租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为准。

  公开招租。发布招租公告,按照评审标准择优选取承租人。

  1.获取招租文件时间: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获取招租文件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新城大道发展大厦18楼。

  现场领取:领取人需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要求图像和字迹清楚。

  邮件领取:领取人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要求图像和字迹清楚。

  单位介绍信中需注明参与的合同段、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必要信息。自获取招租文件之日起至竞租有效期终止为止,竞租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竞租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租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竞租人应按竞租须知中规定提交人民币2 万元的竞租保证金作为竞租担保。

  1. 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26日9:30。

  2. 竞标人应在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性文件送达下述地点:温州市新城大道发展大厦18楼会议室。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招租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租公告在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zjwzgs)同时公布。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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