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台州市路桥广木家具厂年产70立方米整体木作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台州市路桥广木家具厂年产70立方米整体木作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台州市路桥广木家具厂年产70立方米整体木作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2年09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台州市路桥广木家具厂年产70立方米整体木作技改项目
通过合理规划生产厂房布局,购置砂光机、推台锯、压刨机、单轴立铣刨、水帘喷台、手提抛光机等国产设备,实施年产70立方米整体木作技改项目。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1、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内废水处理设施(调节池+混凝气浮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路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准Ⅳ类标准后排放。
2、废气有组织:木工加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通过高度≥15m的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抛光废气经收集后由水幕除尘装置达标,通过高度≥15m的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水性喷漆废气经水帘喷台后与晾干废气整体换风废气一并经二级喷淋塔处理,经高度≥15m的DA003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无组织:加强车间通风。
3、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给物资部门进行回收、处置;危险固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运输、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噪声:生产设备位于车间内,生产时门窗紧闭,底部增加防震垫,高噪声设备增加隔声罩,减少噪音源传播,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组织好区域交通,减少运行车辆的逗留时间,禁止车辆在厂区内鸣喇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示期为2022年09月14日至2022年09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
通讯地址:路桥区腾达路1300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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