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交!玉环清港中学旁清港中学旁17亩涉宅地因无人出价而流拍
未成交!玉环清港中学旁清港中学旁17亩涉宅地因无人出价而流拍
未成交!3月28日,玉环市清港镇BQG022单元(清港旧区)BQG022-0403地块挂牌截止进入网拍,因无人出价而流拍!挂牌起始价6610万元,起拍楼面价2593元/平(未考虑配建等因素)。土地信息
未成交!3月28日,玉环市清港镇BQG022单元(清港旧区)BQG022-0403地块挂牌截止进入网拍,因无人出价而流拍!挂牌起始价6610万元,起拍楼面价2593元/平(未考虑配建等因素)。
挂牌开始时间:2023年3月17日9时
挂牌结束时间:2023年3月28日10时30分
土地用途及年限: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容积率:≥1.5且≤2.2,建筑密度:≤2%;绿地率:≥30%;
动工及竣工时间: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
学校:清港中学、清港镇中心小学等。
1、主要车行出入口:地块东侧、西侧,城市道路交叉口范围内禁止开口,详见附图。
2、交通组织方式:本项目住宅部分应人车分流,出入口通道应与周边道路合理衔接;除访客车位外,其余车位原则上应在地下室配建。
地下空间主导功能:配建停车场库,不得作为商业用途开发建设。
其他服务用房:应临近小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附近配建智慧小区信息设备机房,建筑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临近小区主要出入口附近配建快递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
1、整体风貌特征:总体布局应因地制宜,通过三个以上高度变化的建筑组合塑造高低错落的空间形态,形成起伏变化的建筑天际线,并处理好与周边建筑的过渡延续。
2、建筑风格色彩:建筑应体现现代、简约、大气的建筑风格,力求简洁大方;建筑外墙应采用真石漆以上材质;建筑色彩以恬淡、柔和的色调为主,局部点缀明亮、活泼的色彩,力求创造新颖别致具有时代感的建筑形象。沿街高层建筑裙房的高度、色彩、风貌宜相互协调,形成统一清晰的临街建筑界面。
3、绿化景观要求:结合商业用房在道路交叉口区域设置开放的街道景观广场或绿地。绿化景观应结合不同空间,配置不同种类和密度的绿植,营造丰富的空间氛围,鼓励实施屋顶绿化和立体绿化。沿路区域宜适当设置标识系统、公共艺术等城市家具,丰富城市界面。
4、住宅建筑面宽:住宅建筑高度不大于36米时,蕞大面宽不得大于70米;住宅建筑高度大于36米且小于60米时,蕞大面宽不大于60米。
5、附属设施要求:空调室外机要结合立面设计隐蔽位置。凡需在屋顶设屋顶水箱、空调冷却塔、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等附属设施或者构筑物的,应做好遮掩措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蕞高点不得高于女儿墙顶。在建筑设计方案和施工图阶段须明确各类附属设施的位置及遮掩措施,并在立面和剖面图上明确表示。
本次出让由清港镇人民政府委托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出让,凡涉及在办理审批及建设过程中与相邻之间、当地村委会及村民征地、拆迁等一切纠纷,涉及土地权属、工程建设以及外围水、电、路配套等有关问题由清港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解决。
本次出让地块内地下空间主导功能为配建停车场库,不得作为商业用途开发建设,地下建筑面积和深度不限,不计入容积率。
本次出让地块内配建不少于200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的集中成套试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验收合同后无偿移交给清港镇人民政府管理并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本次出让地块内结建人防地下室规模按照住宅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的7%,其他民用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4%比例确定,平时用途主要用于停放机动车,设置机动车车位净面积占结建防空地下室总面积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5%,战时功能为二等人员掩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全资企业管理并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本次出让地块内配建公共文化设施,其中公共文化设施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0.12平方米/套,且不少于50平方米,室外公共文化活动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公共文化设施用房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清港镇人民政府管理并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本次出让地块可不执行装配式建筑。
其他规划要求:其他有关规划参数及控制要求以批准的规划文件《玉环市清港镇BQG022单元(清港旧区)BQG022-0403地块规划条件》(玉自然资规条号)为准。
开发建设要求: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三年内竣工。其他建设要求按《玉环市清港镇BQG022单元(清港旧区)BQG022-0403地块建设说明》执行。
【玉环市清港镇BQG022单元(清港旧区)BQG022-0403地块商住用地建设要求】
为确保本次地块顺利出让、建设和地块投资项目符合清港镇发展规划,清港镇人民政府特对本次地块的开发建设等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要求:
一、开工时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
二、建设期限: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年内建成。
三、出让地块内一切配套基础设施、施工临时用电变压器及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至外接口的一切审批及费用,由受让人自行负责。接口外施工用临时水电线路由清港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
四、回填标高:按现状回填标高出让。
五、出让地块外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两年内由清港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完成。
玉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以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玉环市人民政府批准,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境内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单独或联合参与竞买,若竞得人为非玉环纳税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在玉环注册独立法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并在玉环纳税。
按现状条件挂牌出让本公告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及成交价格。竞得人须在取得竞得入选人资格后3个工作日持在线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到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当场与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按规定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土地出让金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项目建设的其他规费。
本次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均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填报相关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楼。
1、报名时间:参加竞买的竞买人申请可在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7日,按《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和本地块的挂牌出让须知有关规定办理挂牌申请手续(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16:00时)。
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记录到帐为准。以上其余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竞买。
(一)现场咨询:玉环市玉城街道双港路187号(707室)
(四)竞买人不应在检察机关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在政府部门公布的失信人员名单之列。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的,方可蕞终确定为竞得人。
(五)本次出让地块内地下空间主导功能为配建停车场库,不得作为商业用途开发建设,地下建筑面积和深度不限,不计入容积率。
(六)本次出让地块内配建不少于200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的集中成套试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验收合同后无偿移交给清港镇人民政府管理并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七)本次出让地块内结建人防地下室规模按照住宅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的7%,其他民用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的4%比例确定,平时用途主要用于停放机动车,设置机动车车位净面积占结建防空地下室总面积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5%,战时功能为二等人员掩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全资企业管理并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八)本次出让地块内配建公共文化设施,其中公共文化设施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0.12平方米/套,且不少于50平方米,室外公共文化活动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公共文化设施用房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清港镇人民政府管理并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十)本次出让地块,我局将邀请公证处进行全程公证,公证费用由公证处按规定收费标准向竞得人收取。
(十一)根据《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管理规定》(台自然资规发〔2022〕108号)要求,受让人须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阶段,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资料、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清单,以光盘形式送至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汇交(联系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468号,联系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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