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0万!椒江区大陈镇大陈岛下大陈岛安居房项目地块成功出让
凤凰网房产台州站讯:2月5日,椒江区大陈镇大陈岛下大陈岛五虎山天后宫东侧、气象站西侧住宅地块(下大陈安居房项目)7000元/平方米回购所有地上建筑面积
地块位于椒江区大陈镇大陈岛下大陈岛五虎山天后宫东侧、气象站西侧。
地块范围:东至用地界线、南至道路、西至用地界线、北至用地界线。
【地块信息】台土告字[2021]002号
出让面积0.4324公顷(6.486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70年,规划容积率1.0、≤1.3,规划建筑密度≤45%,绿地率≥30%,建筑高度(自室外地坪算起)≤20m,建筑规模:地上建筑面积≥4324㎡,且≤5621㎡(上述面积已包括物业管理用房等配套公共设施面积)。
为使暴雨时地块不受山洪影响,地块开发时,应在地块周边修建截洪沟等防洪设施******山洪。新建项目需进行地质安全等论证,对规划区周边坡度过大、有滑坡或坍塌危险的边坡必须进行加固和处理。处于山脚的地块,建筑后退山体距离应满足地质、防洪等安全工程的要求。
交通主出入口:南侧;停车泊位:建议岛上以公共交通出行方式为主,建筑工程配建停车位不作具体控制,以满足必要的实际需求为主。围墙要求为通透式或绿篱式。
总体布局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因地制宜利用好周边的自然景观,重点处理好建筑与山海之间的空间关系,形成丰富的 空间层次和良好的景观环境。做好地质灾害安全防治工作;
建筑应具有当地海岛建筑特色,建筑形式、体量、高度、色彩等要与周边建筑相协调。建筑外墙材质宜以当地建筑材料为 主,应具有抗台防风能力;
合理组织地块内人流、车流,合理设置地块出入口,处理好与道路及周边地块的关系;要充分考虑地块内外的交通组织和管理,解决好停车问题。
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比例和要求按照《台州市物业管理规定》执行,物业管理用房应集中留存。城镇新建住宅项目,应按套内建筑面积不低于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的3‰且蕞低不少于5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老年活动用房),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至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动工及竣工时间: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详见台自然资规条号及《台州市椒江区大陈镇大陈岛下大陈岛五虎山天后宫东侧、气象站西侧地块开发建设协议书》。
【台州市椒江区大陈岛下大陈岛五虎山天后宫东侧、气象站西侧地块开发建设协议书(摘要)】
甲方:台州市椒江区大陈镇人民政府
该地块项目名称:下大陈安居房项目(具体以台州市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具体批复为准)。
宗地总面积4407㎡,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324㎡,宗地用途为住宅。
项目用作大陈镇拆迁开发区块的过渡用房,工程建成验收合格后出租,出租对象为被征迁大陈镇居民,租金参考台州市公租房租金相关文件,并可根据大陈实际情况作调整,租金由回购方收取。出租对象及价格需经大陈镇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审定通过。
小区配套和外墙装饰材料的选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主要建筑材料及设备在甲方要求的名录库品牌或相 当于的品牌确定并共同采购(详见附件1)。
本项目建设符合“经济、适用、宜居”原则,套型分别为60-70平共58套、40-50平共4套。
受让地块内的所有住宅建筑均由台州市椒江区大陈镇人民政府指定对象台州市椒江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回购,不留余房,竞得方不得向其他任何一方销售地块内的房屋建筑。回购的价格按照如下约定执行:住宅均按7000元/平作回购单价,房屋回购价格不作调整。
其余不可销售的所有建筑物(包括物业用房)、构筑物等均无偿移交给台州市椒江区大陈镇人民政府或台州市椒江区大陈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对象;所有建筑的结算面积以房产发证机关核定的实际面积为准,并按本合同约定标准计算合同总价(回购总价)。
付款方式:台州市椒江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验收备案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回购 总额的40%,之后每6个月向乙方支付回购总额的15%,付至回购总额的85%,之后6个月继续支付回购总额的14%,余1%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防水防渗保修期满三年后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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