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10万!临海大洋街道总部商务区2宗地成交!新办公楼来了
临海大洋街道总部商务区2宗地块成功出让!临海市明星建材有限公司、浙江同益咨询有限公司竞得总部商务区2#地块;临海市城市建设发展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竞得总部商务区8#地块;2宗用地性质均为商务办公用地,建设办公楼。接下来,临海大洋街道总部商务区还将有3宗建设办公楼的地块在7月网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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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0万元!临海大洋街道总部商务区2#地块底价成交
7月2日,临海大洋街道总部商务区2#地块成功拍卖。竞得者临海市星明建材有限公司&浙江同益咨询有限公司,成交价4040万元,成交楼面价1542元/平(未考虑配建等因素),溢价率0%。
地块位于临海大洋街道大洋东路南侧、京商大厦西侧(总部商务区2#地块),地块范围:东至京商大厦、南至7#、8#地块、西至1#地 块、北至大洋东路。
【地块信息】2#地块用地面积(以实测为准)6584㎡,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5241㎡(7.862亩),代征道路面积1343㎡;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用地性质为商务办公用地,项目名称为办公楼;规划容积率2#地块1.5-5.0,规划建筑密度2#地块≤34%,绿地率为绿地、广场及配套设施由管委会统一设计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40年;建筑高度(自室外地坪算起)≤84m。
建筑规模:地上建筑面积≤26205㎡,主楼为二十一层,裙房为三层,地下室为二层。建筑设计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部《商业、办公建筑设计规范》(裙房以上不得通燃气,不得安装厨房设施),商业、办公建筑应釆取公共走廊式布局,公共卫生间应按层集中设置,不得釆用单元式或住宅套型式设计,但允许每个标准层 (1000㎡以上)建设不超过3个带独立卫生间的房间(标准层面积600㎡以上,1000㎡以下,建设不超过2个带独立卫生间的房间)。
【道路交通要求】交通主出入口:地块北侧为人行主出入口,南侧为车行主入口。
【地下空间规划控制要求】地下空间使用层数为二层。
要按照有关规范配置变配电房、电信用房、垃圾收集点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建筑发证登记分割转让】按照临海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海总部经济商务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9) 98 号)执行,本项目为办公建筑,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应统一设计, 统一实施,统一管理,因考虑经营的灵活性,地块标准层分割单元以层为基础,不得小于一层为单位。
总部大楼用于企业自用办公,不得改变大楼使用功能及用途、不得设置厨房和燃气管道(裙房除外)、不得增加卫生间设施,不得用于住宅及公寓,必须按规定的业态经营。
动工及竣工时间: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36个月内竣工。一年内未动工的,依法收取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和建设要求: 2#地块详见临自规设〔2019〕34号、《临海经济开发区总部经济商务区2#地块建设管理协议书》;8#地块详见临自规设〔2019〕37号、《临海经济开发区总部经济商务区8#地块建设管理协议书》。
3270万!临海大洋街道总部商务区8#地块成功出让
7月2日,临海大洋街道总部商务区8#地块成功出让。由临海市城市建设发展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竞得,成交价3270万元,成交面价约1487元/平(未考虑配建等因素),溢价率0%。
地块位于临海大洋街道大经大厦西侧(总部商务区8#地块),地块范围:东至大经大厦、南至13#地块、西至7#地块、北至2#、3#地块。
【地块信息】出让面积8#地块6281平方米(9.421亩),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40年;用地性质为商务办公用地,项目名称为办公楼;规划容积率8#地块1.5-3.5,规划建筑密度8#地块≤21%,绿地率为绿地、广场及配套设施由管委会统一设计实施。建筑高度(自室外地坪算起)≤80m。
建筑规模:地上建筑面积≤21984㎡,主楼为二十层,地下室为二层。建筑设计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部《商业、办公建筑设计规范》(裙房以上不得通燃气,不得安装厨房设施),商业、 办公建筑应采取公共走廊式布局,公共卫生间应按层集中设置,不得采用单元式或住宅套型式设计,但允许每个标准层(1000㎡以上)建设不超过3个带独立卫生间的房间(标准层面积600㎡以上,1000㎡以下,建设不超过2个带独立卫生间的房间)。
交通主出入口:地块南侧为人行主出入口,北侧为车行主入口。
地下空间规划控制要求:地下空间使用层数为二层。
【建筑发证登记分割转让】按照临海市《关于进一步规范 临海总部经济商务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9) 98 号)执行。本项目为办公建筑,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应统一设计, 统一实施,统一管理,因考虑经营的灵活性,地块标准层分割单元以层为基础,不得小于一层为单位。
总部大楼用于企业自用办公,不得改变大楼使用功能及用途、不得设置厨房和燃气管道(裙房除外)、不得增加卫生间设施,不得用于住宅及公寓,必须按规定的业态经营。
动工及竣工时间: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36个月内竣工。一年内未动工的,依法收取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和建设要求: 2#地块详见临自规设〔2019〕34号、《临海经济开发区总部经济商务区2#地块建设管理协议书》;8#地块详见临自规设〔2019〕37号、《临海经济开发区总部经济商务区8#地块建设管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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