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浙江星瑞达无纺布有限公司所有的兰溪市游埠镇柴埠江、柴埠头村的工业房地产(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关于浙江星瑞达无纺布有限公司所有的兰溪市游埠镇柴埠江、柴埠头村的工业房地产的拍卖公告
兰溪市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7月3日10时起至2017年7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兰溪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兰溪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江星瑞达无纺布有限公司所有的兰溪市游埠镇柴埠江、柴埠头村的工业房地产,土地使用权总面积18976平方米,4幢有证建筑物面积为6944.69平方米,无证建筑物(门卫、公共卫生间、配电房)及其他构筑物。未腾空。(详见评估报告)
生效判决文书:(2016)浙0781民初3251号
起拍价:867万元,保证金:89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买受人须为企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新受让项目须通过项目预审。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向本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可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蕞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用等及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6月29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7月24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兰溪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兰溪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账号:5260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买受物品;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蕞终解释权归兰溪市人民法院所有。
监督电线;联系地址:兰溪市横山路58
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向兰溪市人民法院拍卖标的物买受人予以贷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相关规定,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拍卖按揭业务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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