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新桥镇十甲陈村(现为东海路)台州市蓝光灯具厂所有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司法拍卖
时在本公司拍卖厅公开拍卖下列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坐落在台州市路桥区新桥镇十甲陈村(现为东海路)台州市蓝光灯具厂所有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为7753.07平方米(其中有证建筑面积7216.25平方米,无证建筑面积为536.82平方米),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7829.8平方米,系出让工业用地。起拍价1150万元,保证金115万元。
二、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蕞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者成交。
三、保证金缴纳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6月25日(法定工作时间,到账为准)止。
四、报名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6月26日16:00时止,在台州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171号(东港大厦13楼)。
五、展示时间、地点:2013年6月24日至6月25日16:00时止,在标的物所在地。
六、竞买对象及手续:凡竞买者企业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公章,个人持有效证件及保证金凭据(标的物保证金缴入户名: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帐号:0089)到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未竞得者拍卖结束后三天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七、特别说明:与标的物相关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丧失权利。
八、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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