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关于温岭市石塘镇钓箬路40号(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时止(延时除外)在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温岭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温岭市石塘镇钓箬路40号的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温房权证石塘字第232169号,建筑面积:251.58平方米。土地证号:温国用(2012)第23004号,土地使用权面积47.16平方米,国有出让土地,住宅用地(详见评估报告,如有出入以评估报告为准或及时跟本院联系,请竞买人自行在附件中下载查看该评估报告)。
起拍价:77万元,保证金:11.55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温岭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温岭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17年6月16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温岭法院工作人员及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5月19日起至2017年6月19日止(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有意者请提前与本院联系。【看样电线;标的物咨询电线(江法官);竞拍流程咨询电话】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双方交易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被执行人所承担的税费金)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6月16日前与温岭市人民法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6月30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浙江温岭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户名称:温岭市人民法院(网络拍卖、司法拍卖资金专用账户);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进行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联系地址:温岭市横湖中路198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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