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石塘镇宅地底价成交与海景名苑为邻
原标题:温岭石塘镇宅地底价成交,与海景名苑为邻
今日(2021年1月22日), 温岭市石塘镇上马工业区DB010337-1住宅地块成功出让。
蕞终网拍经过1轮次,由个人(陈宏安)以底价1580万元摘取,溢价率0%,楼面价约 2002 元/平(不考虑回购价等因素)。
地块位于温岭市石塘镇上马工业区,北面就是骏成·海景名苑,南面是吉祥公园,靠近石塘镇政府、石塘镇中学,周边有东方花园、石塘首府、佳宏铭苑、曙光新城、金马豪庭、阳光华苑等新老楼盘。
用地范围:东至曙光大道(40.0米),南至DB010337-2地块(吉祥公园),西至启明路(24.0米),北至DB010313地块(海景名苑)。
【地块信息】出让面积6576平(9.864亩,地上建筑面积>6576㎡且≤7891.2㎡),容积率1.0且≤1.2(容积率含物业管理用房等配套公共设施面积),绿地率≥30%,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18米;为二类居住用地R2,土地用途住宅,出让年限70年。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12个月内开工建设, 36个月内工程竣工。
交通主出入口要求:沿启明路和曙光大道开设机动车出入口。
【公共设施配置要求(面积按自然层计算)】
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比例和要求按照《台州市物业管理规定》及《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办发〔2020]47号)执行,物业管理用房应集中留存。物业管理办公用房装修标准不低于500元/平方米。
1、建筑风格:建筑的体量、材料、色彩应与周围环境协调。
2、临启明路、曙光大道和吉祥公园的居住建筑立面不得设置开敞式阳台。
3、用地范围内允许设计联排排屋(每幢不少于3套),单套面宽不少于5.4米。
4、联排排屋(每幢不少于3套)底层院落内设置围挡的,其围挡院落(包括公众不可进入的下沉式庭院)内的绿地不计入该项目绿地率;设置实体围挡的院落(包括公众不可进入的下沉式庭院),按围合面积计入建筑密度。
除上述联排排屋外,其余住宅建设项目底层不得设置围挡 (包括公众不可进入的下沉式庭院),绿地应向小区公众开放。
5、凡需在屋顶设屋顶水箱、空调冷却塔等附属设施或者构筑物的,在建筑设计方案阶段必须明确位置及遮挡措施,并在立面和剖面图上明确表示。
6、建筑需考虑空调位设置,并须作遮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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