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芦浦镇漩门工业城(金海大道41号)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含绿化、围墙、水电等附属设备设施)的司法变卖项目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一、变卖标的物:座落在玉环县芦浦镇漩门工业城(金海大道41号)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含绿化、围墙、水电等附属设备设施)。房产证:玉房权证玉环字第088316、088317号的建筑物4幢,为混合结构,证载建筑面积29319.81平方米;另有尚未取得房产证的建筑物(4处)及其附属物共计建筑面积4649.0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属国有出让工业用地):玉国用(2011)第00658号,土地使用权总面积2165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6年12月29日。
变卖价:4080万元,保证金:400万元,增价幅度:8万元。
凡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均可参加竞买。如果参与竞买的法人未开设淘宝账户,确需竞买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以代理人的个人账户代为竞买,但必须在2014年1月8日16时前向我院递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办理委托手续予以备案,办理交付手续时,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均需到场办理(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如委托手续不全、法定代表人未到场,本次竞买活动视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3年12月25日起至2014年1月8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统一看样时间2014年1月8日15时—16时或由胡法官酌定。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卖方式:以增价变卖方式,蕞高价买受。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含本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金)及水、电、有线电视等过户费用及其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特别提醒:买受人应以两证证载内容办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过户。本标的物在签订《变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交付。对于本宗地土地登记范围内未经规划批准所建的4649.08平方米的铁棚、传达室等建筑,买受人应在收到法院确权裁定书之日起一个月内自行向消防部门申请并办妥验审,并向国土部门提交消防通过的书面证明办理本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过户。若不能提交消防通过的书面证明,买受人应按照国土等部门的要求拆除上述未经规划批准所建的建筑物后办理本宗地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变,不参加竞变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4年4月9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玉环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玉环县支行,账号:5)。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变价、保证金、竞变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变,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联系地址:浙江省玉环县玉城街道珠港大道
详载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玉环法院网()”、淘宝司法拍卖平台”
玉环县人民法院定于2014年1月9日10时至2014年1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户名:玉环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均可参加竞买。特别说明:该变卖品登记性质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非企业能否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竞买人请自行到相关土地管理部门咨询确认,变卖人对此不予保证。
如果参与竞买的法人未开设淘宝账户,确需竞买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以代理人的个人账户代为竞买,但必须在竞买前向我院递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予以备案,办理交付手续时,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均需到场办理(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如委托手续不全、法定代表人未到场,本次竞买活动视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4年1月8日16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变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变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400万元以上)支付变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头部次确认出价竞变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40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变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14年4月9日16时前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玉环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玉环县支行,账号:5),并在2014年4月18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浙江省玉环县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民事裁定书及变卖款收款收据,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特别提醒: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因标的物地上部份建筑可能系违章建筑,存在被拆除的可能,房屋所有权证尚未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变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含本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金)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变,不得操纵、垄断竞变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玉环县芦浦镇漩门工业城(金海大道41号)的房地产
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屋所有权证√;3、土地使用权证√;4.契税证无原件
1、国有出让土地(工业用地)2、厂房。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变卖成交确认书
1、变卖对象:玉环县芦浦镇漩门工业城台州**卫浴有限公司所有的国有工业出让土地使用权一宗及地上建筑。宗地内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建筑物4幢,建筑面积29319.81平方米;宗地内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建筑物(4处)及其附属物有4649.0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总面积2165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6年12月29日。
2、权证编号:《房屋所有权证》玉房权证玉环字第088316、088317号。土地使用权证号(属国有出让土地):玉国用(2011)第00658号。
3、特别提醒:买受人应以两证证载内容办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过户。对于本宗地土地登记范围内未经规划批准所建的4649.08平方米的铁棚、传达室等建筑,买受人应在收到法院确权裁定书之日起一个月内自行向消防部门申请并办妥验审,并向国土部门提交消防通过的书面证明办理本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过户。若不能提交消防通过的书面证明,买受人应按照国土等部门的要求拆除上述未经规划批准所建的建筑物后办理本宗地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
4、税费:过户涉及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请各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玉环县芦浦镇漩门工业城金海大道41号
二、估价方:浙江众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壹 级 证书编号:建房估证字[2012]052号
1、道路通达度及对外交通条件:宗地北面正临金海大道,东临浙江##机械有限公司,南邻玉环县##发动机配件厂,西邻石台路,对内、对外交通条件较为便捷。
2、基础设施条件:宗地形状较规则,地势平坦,地质、水文条件较好,场地为水泥地面,所在宗地红线内外达五通一平,即通上水、下水、通讯、通电、通路和红线、环境条件:所在区域临近漩门港,环境状况较好。
4、产业集聚规模:所在区域有浙江##机械有限公司、玉环县##发动机配件厂等企业,企业较多,成了一定的集聚。
1、估价对象界定:为台州**卫浴有限公司拥有的房地产,估价对象建筑总面积33968.8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总面积21650.00平方米,其占用的土地取得方式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详见以下房地产权利状况)
①土地现状、权利及登记状况:估价对象宗地位于芦浦镇漩门工业城,附近有漩门湾流经,周围地势平坦。估价对象周围由建筑物或砖院墙围挡封闭。厂区内现有多栋厂房、仓库、、办公楼、棚等用房,厂区内为混凝土路面。估价对象所处区域基础设施接入程度为 “五通一平”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和场地平整,基础设施完备程度较好。
土地使用权人为台州**卫浴有限公司,坐落于玉环县芦蒲镇漩门工业城金海大道41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号,图号122.0-623.0,地类(用途)为工业工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6年12月29日,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21650.00平方米。
:为委托方司法处分提供估价对象的价值参考依据。
:反映估价对象在本次估价目的下,于本报告所述之假设和限制条件下估价时点的正常、公允市场价值。
:我公司根据评估目的及估价对象的特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依据科学的评估理论、标准、方法及程序,经综合分析,严格审查,确认本次评估结果,能客观反映估价对象所列明的评估目的,在估价时点所体现的价值为人民币5855.7万元(其中无证房产价值为135.8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仟捌佰伍拾伍万柒仟元整。(详见房地产价值汇总表及分幢房产价值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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