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拆而复建的厂房
近日,有村民向我们反映,在路桥区金清镇原三联收割机制造有限公司所在的地块内,有部分厂房因为没有通过规划审批建设被拆除,但几个月前,同样未经规划审批,原地又建起了新厂房,占地十余亩。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来看记者的调查。
村民:“没有审批,蕞后去审批,蕞后办得不三不四,就没有搞了。”
村民告诉我们,这处厂房原先是属于浙江三联收割机制造有限公司,因为没有经过规划审批,厂房于前年被拆除。后来,三联公司将该处地块转让给他人。让人没想到的是,今年4月份,被拆掉的厂房又被重新盖起来了。新建的厂房同样没有经过规划审批。
村民:“谁建的,就是他们自己现在搭起来的,他们自己现在新房东搭起来的。批,一下子没有这么好批的。一下子批很麻烦,他先租给人家,一年四十万,就租个两年,慢慢再批。”
记者:“所以现在还没有手续,他们四五月份又重新盖起来了?”
事情果真如此吗?根据村民的指引,我们找到该处地块。从空中俯瞰,三联收割机制造有限公司转让的地块被分成六块,除了其中一个地块还是空地外,其他都已经盖上厂房。村民所说的违建厂房为蓝色铁皮砖混结构建筑,从外面看,建筑分为三个大开间,不过,里面已经被细分为若干个部分,有从事机械零部件加工、有生产木质托盘以及被用作原料堆放仓库。
工人:“这一溜全部都租出去了。”
记者:“都已经租出去了,是吧?”
记者:“那你们厂,你们厂是什么时候过来租的啊,什么时候签的合同?”
记者:“这个是什么时候租的啊?”
记者:“他这个什么时候建的啊?”
记者:“没多久,那有多长时间了啊?”
我们从工人那里了解到,厂房并不是自建,而是和土地连在一起,从厂房老板那里分租过来,在这里生产时间也都不长。当我们问到厂房是不是具有土地证、房产证时,虽然租户们主观上相信有,但事实上他们并没有见过证书原件。
厂房租户:“这个厂本来很大的,你说它没房产证怎么可能?我们哪里知道。对吧?土地证、房产证肯定都有的啊,它现在卖给人家了,不知道怎么转了我们不知道。”
记者:“但是你们也没见过这两本证了?”
厂房租户:“我们要见它干吗?我们也没权见。”
记者:“你们租房的,肯定要见了,你们才租得放心的,不见你们都能租房的啊。”
厂房租户:“不现实的,租房要看房产证,我们租房,他不是卖房,我要看他房产证干吗?我们不可能一次性付十年二十年房租给他。”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正好遇到负责厂区管理的保安,这名保安告诉我们,这里原先是属于浙江三联收割机制造有限公司,后来公司因为搬迁,就将该处地块全部转让。
保安:“地,我们老板买来的嘛,我们老板买来。”
记者:“属于三联收割机有限公司?”
保安:“对对对。我们厂现在搬到那边去,路桥去,这里全部卖了。”
保安:“卖给个人,都是卖给个人。”
记者:“卖给一个人,还是什么一个情况?”
保安:“一栋房子一个老板,一栋房子一个老板。”
根据保安和租户的说法,这些厂房确实是原先由三联收割机制造有限公司建设的,蓝色铁皮棚当初是被用作仓库。
厂房租户:“它收割机放的零部件很多,它正规厂嘛,盖起来这样放也没事。”
保安:“铁皮棚,原来是三联放收割机的。”
保安:“收割机,原来造起来多嘛,造起来多,不要给太阳晒,不要给雨淋,放到里面进去,这个三联搞的。”
对于村民所说的厂房曾经被拆除过的情况,墙面上还可以看到一些迹象。随后,我们电话联系了三联收割机制造有限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麻月春证实,拆除确有其事。
浙江三联收割机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麻月春:“政府部门过去拆过了,因为以前我们建在那里的嘛,他们买去房子,他们就肯定要重建的嘛,有的有棚子搭的违章,就拆掉了叫他们。”
浙江三联收割机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麻月春:“当时违章政府给它拆过的。”
麻月春表示,现在公司已经不存在了,只剩手续还未办理,其他情况她也不太清楚。为了了解该处建筑的审批情况,我们找到了路桥区金清镇城建办公室。
路桥区金清镇城建监察中队工作人员徐小兵:“这个地是,土地是合法的。他是规划上面还没有批准。”
记者:“三联当时造的时候,就规划还没有批准?”
路桥区金清镇城建监察中队工作人员徐小兵:“其余的都批了,那个没批,那个建了就违法的,以前建消防通道,我全部都拆掉了,三联。”
徐小兵说,现在蓝色铁皮砖混结构建筑所在的位置,当时三联建了厂棚,但因为没有经过规划审批,也不符合消防要求,所以前年镇里组织过一次拆违行动,对这部分没有经过审批的厂房顶棚进行全部拆除,余下的部分三联公司要求自行拆除。后来公司破产,该处地块也被转让,购买地块的企业主就在原先的基础上建造了蓝色铁皮砖混结构建筑。那么,这处建筑在建造前又是否重新经过规划审批呢?
企业主盛道生:“我们现在正在审批,审批手续在办,图纸都画了,图纸都有啊,图纸都画好了。”
记者:“那为什么不等手续办下来,我们再弄?”
企业主盛道生:“不是,手续办下来,原来客户就是以前租的,就是以前留下来的,客户以前租的,就是以前留下来的,三联以前租的客户。”
在购买该处地块的盛道生和陶万寿看来,自己在这过程中也是很“委屈”。根据双方签署的厂房转让合同,甲方(浙江三联收割机制造有限公司)转让给乙方的房地产坐落于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汝泉村厂房5号地块,土地使用面积7788.9平方米(约11.68亩),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和留地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至2053年4月7日止。
企业主陶万寿:“我们不知道嘛,他说有有有,都是给我们办好的,合同上面写着清清楚楚,结果搞下来,我们这户没有。我们退钱,他又不退给我们,我们说不要了,房产证没有我们不要了,他钱不退给我们,合同上面不是写着清清楚楚。”
虽说当初转让时“吃了亏”,但规划审批手续没有办妥已是既成事实,况且重新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时也需要拆除全部建筑,盛道生和陶万寿为什么要重建厂房呢?
企业主盛道生:“不是,这个道理我们懂,这个事情,反正像我们过来的人,以前他们人租在里面,我们租个几个月也没事,租下来租下来,省点钱,反正这个事情农村都一样的。”
那么,这处没有经过规划审批建设的厂房没有被拆除,镇里也是知情的,但为什么仍旧被出租给他人照常生产呢?
路桥区金清镇城建监察中队工作人员徐小兵:“当时建好了,就是我们要报领导,报上去,领导商量了,一起拆除了,不是一下就他一个人就是拆除的,就是组织多了,地方多起来了,组织拆除,就一块一点点就是合起来拆除。”
记者:“但是这块不是面积很大吗?有十一亩多?这个面积不算大吗?”
路桥区金清镇城建监察中队工作人员徐小兵:“拆除很快的,要拆嘛几个小时就拆完了。”
徐小兵表示,镇里现在已经有了处置意见,接下来就能实施。
路桥区金清镇城建监察中队工作人员徐小兵:“准备我下午马上给他停产了,停水停电下去,一个星期内给它,这几天叫它搬了,马上给它拆除。”
企业主说,在承让这个厂区的时候,并不知道这处的厂房是违建,这恐怕并不足信。所有的房产证都会附上图纸,合法的部分应该非常明确,至于违建部分,对方承诺可以办下来,与其说企业主相信,还不如说也有侥幸。而事实上,当地对于这些违建,也迟迟没有动作。许教授,您怎么看待他们的这种说法?
事实上,蕞后他们自己也说到,违建要拆除,只要有动作,其实难度并不太大。从这点看起来,拆违对于地方上而言,更重要的不是行动,而是决心。
违建拆除,短时间内,对于企业会有影响,间接也会影响到当地的财政收入,这可能也是地方上对于拆违左右矛盾的原因,但是,一手软一手硬,结果就会导致执法软弱和不公,那么您觉得这方面,应该怎么样调整?
首先要明确一点,作为政府部门,是有行政裁量权的,作为或者不作为,都是行政裁量权的具体体现。但是行政裁量权不是无限的,大概有这么几个基本的原则:要符合法律目的,对任何人不偏私、不歧视,要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等等,从这个前提来说,三改一拆,拆除违建,背后有明确的政策法规要求,拆除是没有商量余地的,因此,该拆不拆,有悖公平。
许教授刚才提到一个概念,行政裁量权,权力的背后是责任。授予相关部门自由裁量的权力,就意味着在行政部门在公平和效率,要找到一个合理的平衡点,暧昧拖延和粗暴武断,可能都不是高明的做法。
版权声明:本文由台州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