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关于明确国家级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范围内规划面积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商务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商资函〔2016〕192号)及《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数据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资函〔2021〕310号)等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明确我市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范围内规划面积如下:
2020年7月,国家级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培育期内上报规划面积为135.393平方公里,包括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面积51.66平方公里、浙江临海经济开发区面积82.5平方公里及浙江台州化学原料药产业园区椒江区块面积1.233平方公里。2021年6月17日,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国务院批准升级设立。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总体方案的通知》(台政发〔2021〕13号)有关规定,现明确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为129.083平方公里,包括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面积72.95平方公里(含经国务院批准的核准规划面积7.12平方公里)、浙江临海经济开发区面积54.9平方公里及浙江台州化学原料药产业园区椒江区块面积1.233平方公里。
附件:1.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培育期规划面积四至范围(2020年)
2.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四至范围(2021年)
- 关注台州府吧,知台州大小事 -
版权声明:本文由台州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