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重点)绍兴市高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杭绍台高速公路工程绍兴金华段服务区、停车区经营权租赁第1标段[Y1002001]第1次补充说明
绍兴市高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杭绍台高速公路工程绍兴金华段服务区、停车区经营权租赁第
本招标项目绍兴市高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杭绍台高速公路工程绍兴金华段服务区、停车区经营权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绍兴市高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事宜。建设资金来源:自筹。现对该项目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杭绍台高速公路工程绍兴金华段起于钱江通道南接线与杭甬高速公路交叉的齐贤枢纽(K0+000),路线往南跨过杭甬运河,下穿杭甬客运专线后,沿绍齐公路(大越路)延伸至鉴湖镇附近与绍诸高速公路交叉,路线继续往南在甘霖与甬金高速公路交叉,经新昌澄潭镇、镜岭镇、磐安胡宅乡,终于白尖岭隧道进口(K115+350),路线km。杭绍台高速公路工程绍兴金华段采用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起点至鉴湖枢纽互通段为双向六车道,路基宽33.5m;鉴湖枢纽互通至终点段为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6m。
杭绍台高速公路工程绍兴金华段(先行段)于2020年6月28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通车。当前主线流量含免通为每天平均约7500辆。
杭绍台高速公路工程绍兴金华段设有二对服务区、二对停车区,分别为柯岩服务区、稽东停车区、崇仁服务区、镜岭停车区。
柯岩服务区位于本项目K13+963,地属柯桥区柯岩街道海山村,总占地面积104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687.22平方米,西区3726.96平方米,东区3960.26平方米,总绿化面积15750平方米。
稽东停车区位于本项目K43+707,地属柯桥区平水街道稽东村,总占地面积333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68.58平方米,西区526.12平方米,东区642.46平方米,总绿化面积13080平方米。
崇仁服务区位于本项目K67+365,地属嵊州市崇仁镇王家市村,总占地面积8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954.57平方米,西区2863.3平方米,东区3091.27平方米,总绿化面积33300平方米。
镜岭停车区位于本项目K96+695,地属新昌县镜岭镇楼基村,总占地面积463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844.8平方米,西区402.34平方米,东区642.46平方米,总绿化面积19128.69平方米。
第1标段:柯岩服务区、稽东停车区的餐饮(西式餐饮、中式餐饮、特色餐饮、面点、小吃、饮品等)、超市(大众商品、日用百货、音像书刊、烟草等)、工艺品、土特产、地方文创零售、汽修等非油业务经营项目(加油站区域(加油站便利店经营权归甲方所有)、充电桩除外,具体见图纸)。柯岩服务区头部年度保底营业额2000万元,稽东停车区头部年度保底营业额300万元,第1标段头部年度合计保底营业额2300万元。
第2标段:崇仁服务区、镜岭停车区的餐饮(中式餐饮、特色餐饮、面点、小吃、饮品等)、超市(大众商品、日用百货、音像书刊、烟草等)、工艺品、土特产、汽修等非油业务经营项目(加油站区域(加油站便利店经营权归甲方所有)、充电桩除外,具体见图纸)。崇仁服务区头部年度保底营业额1450万元,镜岭停车区头部年度保底营业额500万元,第2标段头部年度合计保底营业额1950万元。
服务区(停车区)经营权租赁期为6年(约2191天)或7年(约2557天)(详见合同协议书第四条),从2021年7月1日起算。
合同签订至2021年6月30日为装修期,服务区(停车区)装修设计、施工如未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则装修时间包含在经营期间内,服务区(停车区)装修设计、施工蕞迟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高速公路服务区整体经营(或同时经营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和超市两大项目)5年及以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参加本项目第1标段、第2标段中的1个或2个标段的投标(蕞多只能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5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
4.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1月20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1年1月23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6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由交易平台自动划转给招标代理机构。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4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或投标保证金未与所投标段关联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条件,提前充足时间以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避免出现因上传时间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
5.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解锁具体操作流程各投标人参照“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投标不见面开标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招标人:绍兴市高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解放大道111号中石化大厦16楼
招标代理: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7楼
监督部门: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
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135号交投大厦
版权声明:本文由台州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