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浙江盛邦电子有限公司年产1080万米柔性线路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局拟对浙江盛邦电子有限公司年产1080万米柔性线路板建设项目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年产1080万米柔性线路板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白鹤镇天宫路15号A幢、B幢五楼
三、建设单位:浙江盛邦电子有限公司
四、环评单位:浙江碧云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年产1080万米柔性线路板。总投资30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各卷对卷CCD印刷机丝网印上方各设置一个集气罩,单个集气罩设计尺寸为0.3m*0.5m,集气罩口风速为0.6m/s,共设置5个集气罩;各卷对卷CCD印刷机配套的烘干设备内部空间约2m3,烘干设备整体集气,换风次数为20次/h,单台设计风量为40m3/h;集气效率80%;处理效率75%;风量2000m3/h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天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纳管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其他因子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天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标准限值,无标准限值的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以及表3选择控制项排放限值。
①本环评建议生产车间运行时要尽量关闭门、窗;对风机采取减振、隔震措施;
②建设单位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由于设备故障引起的较大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一般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及残次品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网布、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防风吹、雨淋和日晒,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并统一集中处理,防止虫、蝇滋生。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审批一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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