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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自然协让〔2024〕11号结果公示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下列地块的供地结果相关情况公布如下:

  台悦工贸领盛眼镜联合体(浙江台悦工贸有限公司、台州市领盛眼镜有限公司)

  台悦工贸领盛眼镜联合体低效用地改造项目

  该项目为以政府主导模式进行的低效工业用地联合改造项目,由台悦工贸领盛眼镜联合体联合开发。其中浙江台悦工贸有限公司出让面积为10554平方米,出让金为1197万元;台州市领盛眼镜有限公司出让面积为14188平方米,出让金为1608万元。

  二、上述地块的公示有效期为15个工作日。

  在公布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布所列项目用地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单位: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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