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台州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临自然协让〔2024〕12号结果公示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下列地块的供地结果相关情况公布如下:

  港海区块改造提升联合体(港海项目管理(台州)有限公司、浙江运隆塑业有限公司、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港海区块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项目

  港海项目管理(台州)有限公司用地面积5.8104公顷,出让金金额为1045.8720万元;浙江运隆塑业有限公司用地面积3.1138公顷,出让金金额为560.4840万元;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用地面积4.7766公顷,出让金金额为859.7880万元

  二、上述地块的公示有效期为15个工作日。

  在公布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布所列项目用地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单位: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PostCOPYNOTICE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