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关于位于天台县洪畴镇繁荣东街1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厂房(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在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
一、拍卖标的:位于天台县洪畴镇繁荣东街1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厂房,用途为工业用地,证号一为天房权证天台字第092603号,混合结构,证载层数为一层,建筑面积为1500.78平方米,现状用途为厂房,证号二为天房权证天台字第092604号,混合结构,证载层数为1-4层,建筑面积为1824.22平方米,现状为厂房,证号三为天房权证天台字第092605号,混合结构,证载层数为1-3层,建筑面积为658.24平方米,现状用途为综合楼,证号四为天房权证天台字第092606号,混合结构,证载层数为1-2层, 建筑面积为150.02平方米,现状为厂房,证号五为天房权证天台字第092607号,混合结构,证载层数为1-2层,建筑面积为1853.78平方米,现状为厂房。 土地证号一为天台国用(2013)第02207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009.30平方米,终止日期为2055年06月29日;土地证号二为天台国用(2013)第02208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为1980.00平方米,终止日期为2056年11月07日止。本次拍卖不含厂房内的可移动物品和设备。具体以买受人自行现场看样为准。该厂房评估价系当事人议价结果为依据。(房地产平面图附后,请自行下载查看)。
1.该厂房带租拍卖,租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租金每年15万元,每年五月份支付,先付后用,已支付至2022年5月3日。
2.该厂房有无证搭建的一处建筑物,建筑面积约为1501.07平方米(具体面积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测量为准),买受人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接受处置,具体请咨询相关职能部门,自行承担过户不能风险,本院不承担过户风险责任。)
3.法院不负责提供该标的物相关产权证件及票据凭证,买受人需自行凭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接受处置后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具体以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为准,天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电话:)
起拍价:700万元,保证金:105万元(竞买人如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增价幅度:5万元。
二、竞买咨询、看样、拍卖成交后流程、案件相关当事人注意事项及其他
1.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开拍前一个工作日工作时间内(节假日休息)接受关于标的的咨询。联系方式为:,经办法官:叶法官。
2.成交后的流程:(1)竞得者于交款截止日前缴纳余款;(2)尾款交付成功后,携带交款凭证、公章、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二楼财务开具发票并联系法官签署成交确认书;(3)等待案件承办法官通知领取相关裁定书。
4.案件相关当事人主要事项:本公告公布满五日即视为通知。
5.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6.本院公告中确权的房屋、土地面积依据的是房管、国土部门提供的登记证明,房产过户办证过程中,如国土、房管部门需重新对标的物测绘的、以国土和房管部门的数据为准,与本院无涉。
特别提醒:公告的内容和照片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天向天台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台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日(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请在2021年10月15日(节假日顺延)下班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天台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天台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联系地址: 天台县始丰街道和合北路159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浙江省天台县/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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