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RH110404-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拍卖出让出让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2 11:36:21 访问次数:信息来源: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温自然资规条3310812025050号规划条件和温自然资规建49号建设要求,经温岭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温岭市RH110404-4地块(不动产单元编号为331081103207GB01942W00000000)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生产性厂房≤40米,非生产性用房≤50米
1、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产业政策,符合环保要求,投资强度、容积率下限须符合《浙江省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4)》;
2、人防建设要求须符合《温岭市人民防空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实施细则》(温政办发[2022]10号)文件。
3、该项目厂房蕞小分割单元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可采取垂直或水平分割。其他有关建设要求详见温自然资规条50号规划条件、温自然资规建49号建设要求、《温岭市工业项目“标准地”使用协议》、《温岭市RH110404-4地块国有土地开发协议书》及出让文本。
4、该宗地块为工业“标准地”出让,请竞买人详细阅读出让文本。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对象和行业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该地块行业类别设置为:通用设备制造业(工序设置需符合三线一单及相关防护距离要求)。项目控制指标如下: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70万元/亩,亩均增加值≥113.1万元/亩,亩均税收≥22.6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4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2593.04万元/吨,全员劳动生产率≥18.3万元/人.年,R&D经费支出与主营收入之比≥2.96%。
该地块按现状条件公开拍卖方式出让,不设置保留价。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该项目建成后由温岭市箬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2000元/平方米的价格定向限价回购所有生产性用房,除回购以外的所有建(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消控室、物业管理用房、公共配电房、垃圾收集房、门卫室等)、地上停车位等均无偿移交给温岭市箬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受让人须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0日内支付全部出让价款,并按规定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按规定另行收取。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网上交易实行实名认证制度,竞买人应到持有信息产业部核准资质并与网上交易关联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须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
1、拍卖时间:2025年6月12日9时;
2、报名时间:参加竞买的竞买申请人可在 2025年6月2日9时至2025年6月11日16时。
3、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16时。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有关拍卖出让文件资料,竞买人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网上拍卖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竞买。
1、本公告同时在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76-82837029(土地业务)、(规划业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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