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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审批结果公布(浙江台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临时用地审批结果公布(浙江台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浙江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浙土资发〔2016〕31号)、《台州市临时用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台自然资规发〔2022〕2号),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现对结果进行公布:

  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三门麻岙岭至临海青岭段2标沥青搅拌站临时用地

  拌合站、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表土剥离堆放场

  监督单位: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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