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纪委全程监督国有房产阳光招租--反腐倡廉
“这里地段很好,我很早就想租这里的店面了,但以前信息闭塞,错过了好几次机会。这次,在《台州信息港》拍卖首页看到招租信息后,我赶紧参与竞租,感到店面租赁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日前,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一服装店老板激动地告诉记者,她刚在黄岩城区新世纪广场店面阳光招租中“拍”下了一间,正在装修,很快就要开张了。
据了解,新世纪广场属于国有资产,与黄岩区行政事业单位的房产一样,过去何时出租、租金多少都属于内部信息,只有少数知情人掌握,难免出现协议出租、人情出租等问题。该区还有部分单位未经拍租,便与承租户签订了长期合同,租期长达十年、二十年。甚至,有个别单位设立账外账,并将租金收入转入工会经费等。
为改变这种乱象,今年4月,黄岩区制定出台《行政事业单位房产阳光监管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对全区200多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清产核资,实行“归笼”管理。同时,以新世纪广场大楼阳光招租为试点,制定招租方案,委托拍卖机构进行阳光租赁,增加信息透明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月18日,《台州日报》刊登了黄岩区横街路新世纪广场营业用房公开拍租的公告。同日,新世纪广场出现了巨幅招租广告,黄岩区图文频道、《台州信息港》拍卖首页、浙江拍卖在线、中拍网等大型媒体都滚动出现该区国有房产的阳光招租信息。
4月28日上午10时,在区纪委、监察局、国资局等机关单位的监督下,拍卖会如期举办,共拍出租金605.4万元,与之前这幢大楼的承租额144万元相比,翻了几番。
黄岩区国资局局长陶慧敏告诉记者:“招租历来是国有房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实行阳光招租后,租金的监管也很重要,以后将由房产占用单位负责收取房租,并根据收支两条线原则,将完税后的租金全额缴入财政专户。”
5月6日,新租户将首期租金按时缴纳,黄岩区“阳光工程”建设专题网站公示了此次拍租结果,包括出租面积、年租金、租户姓名、起止时间等,并公布联系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将全部公房的出租信息晒在网上很好,一目了然。”准备租房开店的张先生说,“这样我就能随时在网上找到适合自己开店的房源,等租期结束后就去竞拍,而且还省了一笔可观的转让费呢!”
“公开成了展示政府干实事、出实效的窗口。”黄岩区纪委副书记王小玮说,目前已有70多家单位将国有房产出租情况在“阳光工程”网站进行公示,共有500多条信息,成为全区国有房产的动态信息库。
据悉,这些房产信息公开后,如有房产状况发生变更的,要在1个月内上报变化情况。该区还建立了提醒机制,对于房产租期临近的单位,事先提醒,提早做好阳光招租准备。区纪委纠风室主任朱宣平告诉记者:“区纪委跟进监管,监督公开是否及时、信息是否准确,防止走过场、假公开,使阳光监管落到实处。”
“下一步,我们打算将国有房产的拍租事宜进行打包,由我们出面与拍卖行进行议价,降低佣金,并制定佣金收费标准,畅通阳光招租渠道。”陶慧敏告诉记者,目前,已经有社保局的老办公房、北城街道长塘村的原黄岩工艺品厂厂房进入了阳光招租程序。
“市场是一片大海,国有房产只有放在市场里才能永葆活力,增加政府收入的同时也能杜绝部门小金库。”黄岩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陈波说,“要从制度上完善程序、堵塞漏洞,确保国有房产出租管理在阳光下运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反腐倡廉建设良性互动。”(记者 颜新文 通讯员 牟茜茜 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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